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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不调休,共3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清明节期间普通本科学生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1、4月5日(周五)为法定节假日,本科学生全天停课。
2、4月6日(周六)—4月7日(周日)正常公休日。原安排的全校公共选修课、双学位课、重修课照常进行,地点不变。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