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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科技与人文研究院《关于发布2019年度广东省温氏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11-01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2019年设立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省联合基金),包括粤穗、粤深、粤佛、粤莞、温氏等联合基金。2019年度温氏联合基金重点围绕畜禽养殖及产品加工等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支持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提升企业和行业原始创新能力。现启动2019年度温氏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型
  本年度温氏联合基金设立重点项目,面向全省开放申报。
  (一)申报条件
  1. 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
  2. 申请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需在网上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3.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岗在职[即195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70周岁。
  4.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申报。
  5. 符合本通知第二部分的申报有关要求。
  (二)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分为20万元/项和5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支持领域与方向
  按照《2019年度温氏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的领域、方向、申报代码和要求申报,不在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其他有关说明
  重点项目请选择“温氏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专题申报,并按照指南要求准确填写申报代码。
  二、申报有关要求
  除了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外,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还应符合以下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本年度省联合基金(包括粤穗、粤深、粤佛、粤莞、温氏联合基金)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限申报1项。
  2.申请人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基金项目)不得超过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3.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立项1项省基金项目。
  4.申请人已获得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杰出青年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5.申请人项目已进入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库的,除该入库项目外,已有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基金项目)在研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
  2.申请项目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模板可在申报系统开放后下载,在附件中上传经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4.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0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5.项目申请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获批准立项后,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申请书。
  (三)经费预算要求
  项目应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按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经费预算。
  (四)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4.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粤科监审字〔2017〕102号)有关规定处理。
  (五)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2.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包括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详见附件2)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3.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详见附件3),并在经费预算中说明资金分配情况。合作研究协议须和申报材料一起提交至行政楼409室。经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
  三、申报方式
  (一)温氏联合基金项目由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实施网上申报。
  (三)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在附件中上传必要的佐证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提供的《省联合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四、时间安排
  (一)11月10日~11月21日16:00前,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中同步审核提交。
  (二)11月22日12:00前,各二级单位将申报材料(含合作协议)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409室。申报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kjc1@gdut.edu.cn。
  (三)11月22日~11月26日,学校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齐全、形式不符合的申报书,将退回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申报书的截止日期为11月26日16:00。若材料仍不齐全或形式仍不符合的申报书将不予上报。

  (四)11月27日16:00,学校将合格的申报书全部提交。
  (五)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20-83163338
  五、联系方式
  高惠、朱艳:020-39322712

  附件:
  1.2019年度温氏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模板
  3.合作研究协议模板
  4.各单位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技与人文研究院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