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结题管理工作,现将2019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验收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如期结题项目:2016年立项的项目。
2.截至2018年底已到期但未结题的项目,即2015年及之前立项的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等。
二、工作程序及我校时间安排
研究团队、重大基础研究培育、杰出青年项目由省科技厅监督审计处统一安排验收结题,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重点、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和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等由各项目依托单位按程序自行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省基金委必要时进行抽查。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验收申请书。项目负责人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写验收申请书;(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
请注意上传的附件材料:人员信息表需全部人员亲笔签名并盖学校公章,财务决算表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表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财务处和科研院公章。
2.在线提交科技报告。填写验收申请书的同时在线提交科技报告,经审核后,生成《科技报告呈交证明》作为必备验收材料(广东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str.gdinfo.net/ReportSubmit/);
3.提交验收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应于2020年2月24日16:00前在网上提交验收申请书;
4.请项目负责人密切留意验收申请书审核状态,验收申请书经学校财务处、科研院、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请联系科研院基础科根据项目的类型、专业领域选取专家,之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验收并形成专家组验收意见。评审专家名单来自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
(3)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重点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5名;
(4)与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但非相同二级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
5.结题验收。重点项目的验收形式应为会议验收,结题验收会议前必须出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和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的验收形式可以是材料验收(函评)或会议验收。
6.填写验收书。项目通过专家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验收书,验收书经学校财务处、科研院、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
7.报送纸质材料。验收书经学校财务处、科研院、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将纸质结题材料(不少于一式4份)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
三、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结题材料不少于一式4份,包括:
1.验收书(模板详见附件1,纸质需附专家组意见原件);
2.合同书(复印件);
3.发表论文全文(需具有省基金资助标识)或专著(首页、目录页及省基金资助标识页)复印件;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科技报告,根据《广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粤科规财字〔2016〕39号)的要求,2016年5月6日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需通过广东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str.gdinfo.net/ReportSubmit/)呈交科技报告,经审核后,生成《科技报告呈交证明》作为必备验收材料;
6.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纸质结题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及领取。
四、超期不结题项目的处理
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仍未申请办理结题的项目,将被纳入科技信用不良记录,并需视情节轻重退返全部或部分已拨财政资金。各二级单位超期不结题的省基金项目累计超过其承担省基金项目总数10%(含10%)的,学校将暂停二级单位2020年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何晓倩、朱艳 020-39322712
报送材料地址: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09,科研院基础科。
附件
1.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书(模板)
2.结题验收流程图
3.验收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