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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科技与人文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1-19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等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0年无纸化申请范围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申请人在形式审查阶段提交一式一份申请书含附件,最终版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扫描上传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有纸化申请项目:须下载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1式2份,单面打印签字盖章页;核对版本号及项目成员的证件信息,亲笔签名(不可用签字章),并把签字盖章页置于最后一页,左侧三钉装订;
      5.我校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1日24:00,请项目申请人依时提交申请纸质材料给所在学院,科研院不受理个人报送;
      6.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新变化(见附件1)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系统已于1月16日开通。无系统账号和忘记密码的申请人请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开通;
      2.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所有类别项目。在职研究生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即聘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以下类别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所有在职研究生(不论职称)申请需单独提供导师亲笔签名的申报同意函。在导师的同意函中,需要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4.在站博士后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为: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5.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6.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7.项目中有境外人员(含港、澳、台等)参与项目的,无需以合作单位形式参加,仅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的《知情同意函》即可。《知情同意函》(见附件2)说清楚知晓参与什么项目,承诺承担相应的研究内容即可。
      三 申请须知  
      1.2020年国家基金申请须知(见附件3)限项规定(见附件4)
      2.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书,涉及合作单位的,项目申报时签订合作协议(无需上传);项目立项后填写计划书时,需对合作协议补充具体科目预算和预算说明。无需外拨合作经费的项目,应避免填写合作单位。合作协议模版(见附件5),申请人准备好合作协议,由合作单位打印盖章后寄往广东工业大学,由项目负责人完成合同签订。请各二级单位于2月28日收齐本单位的合作协议书、签字盖章页到基础科办理;
      3.凡参加外单位项目的我校人员,我校所有人员必须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再到学校加盖学校公章。同时还需登记项目信息,留下联络方式,以便学校辅助查超项;
      4.2020年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见附件6)
      5.请项目申请人在申报资金预算前,先阅读以下两个文件: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7);②《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8)
      四、申请书形式审查
      1.申请人需确保申请书中所有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国家基金委将严查人员信息真实性问题。申请人与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此外,凡申请书涉及国外(境外)合作者的,务必提供正确的其身份证件号码,学院对申请人、参与人的身份信息负有审核责任;
      2.建议各学院利用寒假期间,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从国家基金评审专家和项目负责人中挑选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学院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提升本单位申请书质量,提高资助率;
      3.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各类信息,尤其需确保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报送申报公函信息需确认无误,申报公函(见附件9)
      五、超项检查和申请书接收的时间安排
      由于ISIS系统智能升级,依托单位的超项检查工作调整为全校申请书电子版正式提交后开展,因此请项目申请人自行确认参加人是否超项。2020年我校在ISIS系统中电子版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24:00。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学校将进行辅助形式、超项检查。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和申请人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节点提交申请。未参与此次检查的项目,学校将不予受理其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节点安排(见附件10),各学院接收申请书的时间表在此基础上自行设定。2020年3月2日11:30前各学院提交申请书(纸质版正式稿)一式一份。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需包括:①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博士后项目、在职研究生、非全聘人员、外单位人员等特殊项目需单独报送,不能混入其他项目类别中;②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一份三级形式审查表(见附件11)夹在其中一份申请书中,学院需签署意见;③申报函和清单(加盖学院公章和科研副院长章)。
      2020年 3月2日全校统一审查,请各学院科研秘书预留好时间协助科研院工作。
      感谢申请人和学院对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惠、朱艳   020-39322712  
      联系邮箱:kjc1@g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