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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0年第三季度零散采购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3-31 浏览: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2020修订版)及 机电工程学院零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请2020年第三季度有单次采购经费预算在5万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政府规定必须集中采购的除外)需求的老师按下列“申报说明及注意事项”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2020年第三季度机电学院零散采购计划表,计划表电子版及经费负责人签名扫描版于2020年6月30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 395316235@qq.com(邮件主题请以“采购项目名+联系人”命名),学院汇总审核后统一上报招投标中心。

申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1. 学校规定机电学院每季度的零散采购额度为200万元。

2.2020年第三季度机电学院零散采购计划表中“品目编号及名称”从附件3 “ 广东省2017年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docx”文件中选择填写;询价小组成员分别为用户1人,技术专家2人,均要求为机电学院内在编在职教师岗或其他专技岗人员。

3.维修改造工程和行政综合类的办公家具不属于本次采购计划管理范围,其中维修改造工程按规定上报到归口业务主管部门(总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行政综合类的办公家具按规定上报到总务处。

4.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服务器、交换设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通用照相机、速印机、碎纸机、电冰箱、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通用摄像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复印纸、硒鼓粉盒、乘用车(轿车)、客车、电梯、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空调维修保养服务、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上品目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不在本次采购计划编制范围。

5.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上报。

6.使用同一项目经费购买同类设备的,无论采购联系人是否相同,一个季度只可申报一次。

7.如需办理免税进口手续的需注明价格是免税目的地价,否则默认按国内含税价处理。

8.招投标中心若有新的采购政策发布,请以其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