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5月7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通知精神,针对学院学生返校前后实验室/工作室的防疫及安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具体安排。
一、学生返校前的工作
1. 实验室/工作室的实验中心管理员与导师确定返校学生需要进入的实验室和工作室以及预计日期段,5月14日前管理员完成附件3的填写(微云)(附件3:实验室开放情况备案表)。
2. 实验室/工作室的实验中心管理员配合实验室/工作室安全责任人,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复用条件核查项目表》(附件1),对实验室/工作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整改,管理员于5月15日前完成附件2的自查台帐的填写并上交实验中心(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3. 每位科研实验室的实验中心管理员继续每天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巡查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6。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记录在每日巡查表中。
4. 各实验室/工作室要具备向学生开放的条件,如备有消毒洗手液、共用仪器需要的手套等防疫用物品,如实验室/工作室通风条件,该条件由实验中心的管理员检查、并于5月15日前向实验中心汇报,不具备此条件的实验室和工作室,学院主管院长不批准开放启用。(负责人:导师、实验中心管理员)
5. 学院设立的备用临时隔离观察区域为:工2-204。(负责人:院办)
6. 对启用的工作室和实验室,由实验中心根据附件3统一上报并于5月18日统一消杀(实验室消杀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避免自行操作,联系物业消杀电话:39322801),请相关实验室/工作室做好开放配合工作。
二、学生准入实验室/工作室的条件
1. 学生无咳嗽、发热、腹泻等异常情况;(导师确认、实验中心管理员统计)
2. 实验室/工作室的实验中心管理员确认学生网上考核成绩是否达100分(学生登录http://222.200.97.188/gdut_ksxt/ 学习并网上考试,考核成绩达100分方可申请进入实验室/工作室);
3. 导师同意;(实验中心管理员统计)
4. 学院主管院长批准。
三、学生返校后进入实验室和工作室
1. 学生当天确认无咳嗽、发热、腹泻等异常情况;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室。学生返校必须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 严禁聚集性活动。分布平均密度不小于9平方米/人,且相互间保持1.5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科研工作室安全距离按学校办公区域要求执行。
3. 仪器设备原则上专人专用,共用仪器设备需要戴专用手套。要特别注意的是机床等有运动部件的设备禁止戴手套操作。
4. 实验室/工作室保持通风。全天通风或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且每次不少于30分钟,实验中心管理员打印纸质附件5(附件5:实验室通风信息登记表),由实验室/工作室使用学生和老师每天如实填写并留档备查。各房间中央空调系统、空调室内机原则上一律停用,不能停用的应在附件3(附件3:实验室开放情况备案表)的备案表中说明。巡查发现未按要求通风的实验室/工作室,须重新审批后再开放使用。
5. 实验中心管理员打印纸质附件4(附件4:实验室出入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实验室/工作室使用学生和老师每天如实填写,管理员留档备查,并第二天将登记表扫描发往邮箱33067974@qq.com ,实验中心负责汇总。巡查发现未按要求登记的实验室/工作室,须重新审批后再开放使用。
6. 如发现学生或老师有咳嗽、发热或腹泻等异常情况,则需及时上报学院(电话:39322212;非办公时间:老师联络人13380039079,学生联络人13922269067),再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相关单位(疫情上报电话:大学城医院:39322120,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39230895(非办公时间:严老师13380039251/熊老师13710358470);大学城保卫处:39322110);并及时到学院备用临时隔离观察区域(工2-204)进行隔离观察,等候学校相关单位安排处理。
7. 实验中心管理员继续执行每日的实验室以及工作室的巡查,并于每日19点前填写附件7:实验室巡查情况记录表(微云)。管理员视实验室/工作室使用频率、人次等,定期联系物业进行消杀。
8. 指定防疫废弃物放置位置,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处置防疫废弃物。
各实验室和工作室的安全责任人以及导师应明确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工作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附件.rar
广东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