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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科技与人文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8-06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作用,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广东省现发布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实行公开申报,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分别采取竞争择优、事后奖补、地市科技局推荐、定向委托等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遴选支持项目和入库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二) 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人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时间。申报人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6日9:00~9月4日16:00申报单位(学院科研秘书)网上提交时间为9月5日16:00,各级主管部门(学校科研院)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16:00。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项目申报人需从学院科研秘书处获得账号和密码(不可自行注册),登录后补充信息,完成注册。

  (二)申报。各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审核推荐。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择优推荐。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纸质材料报送。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合同书(一式6份,后补助类项目无需提交)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穆老师,020-39322711

  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附 件:1.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竞争择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一至专题八)

      2.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定向委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九至专题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