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科研人员: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2019年度科研积分已计算完毕,由于科研积分涉及到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请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对;如有疑问,请于2020年11月20日前联系科技与人文研究院,逾期将不再办理该项事务。以下是核对积分相关注意事项,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阅读。
一、查看科研积分方法:
1. 进入科研管理系统(http://222.200.98.160:8000/business/login.jsp),登录用户名为工号。
2. 点击“科研考核”-----“考核结果”----- “查看考核情况”
二、在往年的科研积分考核工作过程中,常出现的各种积分问题,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此次积分核对范围为2019年期间到账的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等。
2.数据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不算积分,已录入的科研成果须确认其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其他审核状态请参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未通过学校审核的数据不算积分。
3.项目类:
(1)纵横向项目需分配好年度工作量中的贡献率、业绩金(横向项目不需分配业绩金,只需分配好年度工作量中的贡献率),否则不计算积分。
(2)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附件3第十一条:2013年起立项的科研项目业绩金分两次发放,纵向项目经费到校当年下拨70%,剩余30%于项目结题验收后下拨;不能结题验收或者不能按财务和技术要求验收的项目不予下拨,如项目结项鉴定不合格或被撤项处理的,学校将扣回已下拨的业绩金。
==》2019年结题项目,需确认立项信息-详细信息中的结项日期已登记,未登记的需要联系科技处相应项目负责科室老师在系统登记结题,同时也要分配当年的年度工作量(2019),系统才会自动计算剩余30%积分。
(3)教务处管理项目的积分由教务处提供,研究生管理项目的积分由研究生处提供,不需要老师个人提供数据到科研院。
(4) 校内项目、学校配套经费项目、人才引进项目、不扣管理费项目等均不计算积分。
4.成果类:
(1)录入相关科研成果时,需分配好贡献率,否则不计算积分。
(2)在录入论文后,如果该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SCI、SSCI、EI等收录证明),则在能够提供收录证明并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后才给予学校审核通过;
(3)在录入著作后,需分配好作者的贡献率及参编字数,否则无法计算积分,请未在著作中分配贡献率及参编字数的老师抓紧时间在系统上填写。
5.核对期间,积分可能存在滞后,可点击考核信息界面右上角刷新键。
6.所有参与计算积分的项目、成果均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过期不予补发。
7.其他事项及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科研项目及成果积分核对)-2019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郑老师 何老师
联系电话:39322710
邮箱:lbaolu@gdut.edu.cn
附件: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科研项目及成果积分核对)-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