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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二)
来源: 时间:2021-04-02 浏览:

单 位:教务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全面保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盲审评阅、答辩及成绩录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相似性检测工作
      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均进行相似性检测,学校提供统一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平台,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继续沿用维普论文检查系统。各学院负责组织学术诚信教育学习,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
      登录方式:教务处主页——资源中心——点击“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学生账号:学生学号;密码:123456;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教师账号:教师工号;密码:学院教务办另行通知,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1.答辩稿相似性检测
      每位学生最多有两次检测机会。
      第一次毕业设计(论文)检测:2021年4月12日—24日;
      第二次毕业设计(论文)检测:2021年4月26日—5月7日。
      学生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上传论文答辩稿后,及时联系其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进行审阅并提交检测。各专业的检测结果在系统中将提供给指导教师、相关管理人员查阅,作为质量把关及评分参考。
      重复率高于或等于20%为“不及格”等级,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检测为“不及格”等级的学生,直接取消其当学年参加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评定“不及格”;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原则上小于10%。各学院可自行制定更严格的查重标准。
      通过相似性检测后,该版本直接用于送外校盲审抽检,请注意格式规范。
     
      2.最终稿提交(2021年6月1日—10日)
      答辩后,按照答辩小组和指导老师的意见作最终修改,学生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上传论文最终稿后,及时联系其指导教师,指导老师审阅并提交检测
      此版本用于教育部抽检,如教育部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二、盲审评阅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教育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制定《盲审评阅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并向全学院公布及执行
      盲审评阅资格审查:2021年5月10-12日
      学院盲审评阅:2021年5月13-23日
      校外盲审评阅:2021年5月13-23日

内容 要求 结果 负责部门 备注
盲审评阅资格审查 通过相似性检测后,指导教师进行盲审评阅资格审查: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 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不通过”的不得参加盲审评阅及答辩,延缓一年再申请盲审评阅。 各学院 “不通过”的结果报教务处备案(附件4)
学院盲审评阅 各专业成立评阅小组,进行盲审评阅,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予以盲审评阅,写出详细意见,结论为:合格、修改后合格、不合格。 评为“修改后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经修改后,指导教师再次评阅,通过后方可参加盲审评阅;“不合格”的不得答辩,延缓一年再申请盲审评阅。 各学院 “不合格”的结果报教务处备案(附件5)
校外盲审评阅 教务处同时随机抽取5%的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外专家盲审评阅 “不合格”的不得答辩,延缓一年再申请盲审评阅。 教务处 校内盲审及校外盲审“不合格”的情况在全校进行通报

      注意:学生不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意见认真修改,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直接评为“不及格”。
     
三、答辩及成绩录入工作
      1. 2021年5月25日,学院完成录入答辩小组和安排(教学服务系统录入),并做好相关指导教师与毕业生通知工作。
      2. 2021年5月26日—6月1日,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小组答辩及优秀论文公开答辩。
      3. 2021年6月4日前,指导教师在系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并提交,在系统完成相关表格填写并提交。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2.《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3.《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4. 学院盲审评阅资格“不通过”名单上报
      5. 学院盲审评阅“不合格”名单上报
      6.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相似性检测标准及格式规范说明

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