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负责人:
“五一”假期将至,为维护做好疫情常态化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并根据学校4月26日通知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文件要求,做好迎接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实验室负责人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隐患排查整治
4月29日前,各实验室负责人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射线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同时编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电子版于2021年4月29日前发送至wuyueming@gdut.edu.cn,纸质版签好名后,交到实1-615。
(二)现场专项检查
5月9日前,学院将对各实验室安全档案、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自查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实验室,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