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团队及实验室(含学生工作室)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2﹞11号)、广东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工作要求,我院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含学生工作室)安全检查专项工作,具体要求及工作计划如下:
一、各实验室(含学生工作室)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问题整改
各实验室(学生工作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于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间对所属科研实验室(含学生工作室)、教学实验室及有关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负责人和完成时限。同时,将自查情况填写到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2022年3月31日前,将签名的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实验中心(实1-615),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uyueming@gdut.edu.cn邮箱。
二、落实重要危险源管理及防控工作
1. 重要危险源定义
有毒有害(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学品、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窒息)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
2. 落实危险源专职管理人员
存在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应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源的操作、日常维护等各项工作。
3. 落实危险源登记工作
存在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其安全员需及时登记并定时更新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labsafety.gdut.edu.cn/)中的危险源,确保重要危险源账目相符。具体添加危险源方法:在“系统”左侧菜单找到“实验室安全管理”→“危险源”→“危险源列表”→在右侧详细页添加右上方按钮“添加”可添加新的危险源。
4. 落实风险评估及应急管控措施编写
各科研团队负责人应组织团队内实验人员,在开展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前,在“系统”中完成项目风险评估。即填写人在“实验室安全检查”下“项目风险评估”中“新建项目”完成实验有关内容和管控措施的填写,在风险评估后,经导师审核及实验室房间安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开展实验。
5. 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学校要求,各实验室(含学生工作室)安全负责人每月应组织自查两次,并在系统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实验室自查”→“实验室自查”项中填写自查结果。如不懂操作或发现系统房间信息不全,可在上班时间让学生到实1-615进行咨询。
三、做好迎接现场检查抽查准备
教育部、教育厅将于5月、6月组织现场检查抽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近年来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院校与实验室等。各科研团队负责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保证实验室安全,安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机电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