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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的实验室建设、修缮项目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5-30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项目立项工作的意见》(广工大审字〔2018〕7号)、《广东工业大学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广工大党字〔2017〕24号)文件精神及学校设备处的通知要求,超10万元立项项目须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纪要。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今后实行每月一报,请2019年5月有10万元及以上实验室建设、修缮项目和20万元及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老师按下列“申报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2019年5月实验室立项项目党政联席会议汇总表” 并准备所需材料,于2019年5月24日16:30前,将纸质版交于实验一217-1(学科建设办公室)李老师,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95316235@qq.com。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通知相关负责人领取党政联席会纪要纸质材料。

联系人:学科办(实验一217-1) 李老师 39322415

申报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序号

服务事项

附件

1

大型仪器购置立项申请

【适用于批量20万以上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1.可行性报告书(含专家论证页、大仪购置承诺书)

2.党政联席会纪要(待过会后通知领取)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材料(或有)

4.“三重一大”决策材料(或有)

5.特种设备相关材料(或有)

2

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

【适用于批量20万以上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1. 立项申请书(含专家论证页)

  2. 党政联席会纪要(待过会后通知领取)

  3. “三重一大”决策材料(或有)

  4. 特种设备相关材料(或有)

3

实验室修缮申请

【适用于教学科研实验室修缮项目】

  1. 立项申请书(含专家论证页)

  2. 设计图纸

  3. 工程预算书

  4. 安全证明

  5. 公司资质

  6. 党政联席会纪要(待过会后通知领取)

  7. “三重一大”决策材料(或有)

  8. 特种设备相关材料(或有)

备注:

①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 项目立项工作的意见》(广工大审字〔2018〕7号)、《广东工业大学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广工大党字〔2017〕24号)文件精神,超10万立项项目须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纪要。

②如属《广东省部门进口产品联合清单》及《广东省现有高水平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动态项目库》里的进口设备,只需提供清单内编号,无需提交进口产品申报材料;不在上述清单里的,必须进行进口备案论证,并提交《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等4张表的原件及电子版(4名校外行业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签名)。

③如属《中共广东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的项目,须提交学校集体决策材料。

④如属“特种设备”,安装使用 须符合《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附件:

附件1-2019年5月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的实验室建设、修缮项目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2-可行性报告书(内含专家论证页、大仪购置承诺书).doc

附件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材料(4张表).doc

附件4-教学科研设备集中采购指南.pdf

附件5-关于实验室相关立项服务事项上线运行的通知-设备处.pdf